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臭氧在生活饮用水中的投加量
发布时间:2015-01-06
臭氧在生活饮用水中的投加
 
        饮用水的国际标准为细菌总个数、大肠菌群均为零,西方欧美等国都执行这一标准,所以自来水供水公司的臭氧水处理产品应用十分普遍。我国因处发展中,经济上相对落后,饮用水的国家卫生标准为细菌总个数为<100个,大肠菌群<3,而且大多采用漂白粉、加氯和近几年推广的二氧化氯及次氯酸钠发生设备消毒。因为氯消毒会产生氯的衍生物造成二次污染,其中三卤甲烷是直接致癌物质,在欧美的饮用水处理上已逐步淘汰。就目前的国内臭氧发生器价格来说,与二氧化氯、次氯酸钠价格差不多,甚至还低,只是人们的认识水平和设备更新缺乏资金,尚有一个过程。
        一九九六年国家卫生部下文件,要求二次供水必须安装消毒设施,有些单位的自备井也必须在水质达标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,二次供水的消毒及处理产品,目前只有在二氧化氯、次氯酸钠和臭氧发生设备中选用,臭氧水处理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,应是一个成熟市场。近几年兴起的矿泉水、纯净水、瓶装水已是臭氧技术产品的必用市场,离开臭氧装备很难达标。
       饮用水的处理在使用臭氧设备时,臭氧的投加量一般在1-3mg/L,接触时间10-15min即可,可作为选型时根据用水量计算参考。 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06)
按照《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》(GB 14881—1994)的要求,食品生产用水(冰),必须符合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 5749-2006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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